誤判系列(7)|為什麼我們明知道要止損,卻還是繼續?
我曾經問過自己,為什麼會一再發生同樣的錯誤。
看起來應該很明顯的問題,為什麼還會重來一次,甚至好幾次?
後來我發現,原因不一定是因為我不懂得分辨是非,而是因為那種模式,對我來說是熟悉的。
熟悉的東西,通常比較舒服。即使結果不好,但過程是可預期的。我們知道大概會發生什麼,也知道自己會怎麼反應。這種確定性,會讓人下意識地回到同樣的選擇。
反而是新的選擇,會讓人不安。因為我們不知道結果,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處理。
這在生活裡其實很常見。有些人換了工作,卻總是遇到同一種讓自己痛苦的上司;有些人結束了一段關係,下一段卻重複了類似的相處方式。旁人看得清楚,當事人也不是不知道。但「知道」和「能夠改變」之間,隔著一道很遠的距離。
那道距離的名字,就是熟悉感。
我們寧可重複一個已經知道結果的錯,也不願意嘗試一個可能更好、但完全陌生的方向。因為錯誤的結果雖然痛,但那種痛是已知的,是可以準備的。而改變帶來的不確定,卻讓人完全失去掌控。
魯迅筆下的阿Q,是這種模式的極端呈現。
阿Q活在社會的最底層。沒有土地,沒有家庭,沒有固定的工作,連姓什麼都不確定。在未莊,他是所有人都可以欺負的對象。
但阿Q有一套系統。
每一次被羞辱,他都有標準反應。被人打了,他在心裡告訴自己「兒子打老子」;被人搶了東西,他安慰自己「以前比你闊多了」;被人揪住辮子往牆上撞,他轉念一想:「他打的不是我,是另一個人。」無論現實怎麼踩他,他都能在腦子裡翻盤,把自己重新變成贏家。
魯迅把這個叫做「精神勝利法」。
多數人讀到這裡會覺得荒謬,甚至可笑。但如果換一個角度看,這套機制其實有一個非常實際的功能——它是熟悉的。
阿Q沒有任何改變處境的資源。他不識字,沒有人脈,也不具備任何可以翻身的技能。在這種絕對弱勢的處境下,「精神勝利法」不是一種性格缺陷,而是一種生存策略。每一次被打倒,他都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:他會在心裡啟動那套獨白,重新解釋這次的失敗,然後帶著「其實我贏了」的結論走開。
這個過程是確定的、可控的、甚至是有效率的。幾分鐘之內,可以把痛苦處理得乾乾淨淨。
但如果面對現實呢?
那意味著必須承認自己是社會最底層的人;承認那些欺負他的人確實比他強;承認他這輩子大概不會有任何改變;承認每一次被打,都不可能有翻盤的機會。
這種認知太痛苦了。更重要的是,它太陌生了。
阿Q從來沒有在那種位置待過——那個「承認自己就是弱者」的位置。他不知道面對了之後要怎麼活,不知道沒有精神勝利法的日子要怎麼過。
所以他一次又一次地回到同樣的模式。不是因為精神勝利法有用,而是因為它是他唯一會的東西。
故事的最後,阿Q被當作革命黨抓了起來,押上刑場。臨刑之前,他被要求在判決書上畫押。他不會寫字,只需要畫一個圓圈。他使盡全力,想把那個圓畫圓。
那不是愚蠢。
那是一個人在生命的盡頭,還在用唯一熟悉的方式去面對一個完全無法理解的處境。圓畫得好不好,不會改變任何事情。但「努力把它做好」這個動作本身,是他最後僅存的、可控的東西。
阿Q的故事是一百年前的中國,但他重複犯錯的邏輯,一點都不遙遠。
我們身邊——甚至我們自己——都有過類似的時刻。明明知道某個反應方式有問題,卻在壓力來的時候,自動回到那個模式。不是因為那個選擇是最正確的,而因為它是最熟悉的,熟悉到不需要選擇,身體就先動了。
改變,從來不只是理解問題。
它還需要承受一段不知道自己是誰的日子。那段日子沒有劇本、沒有熟悉的角色可以扮演、沒有可以預期的結果。舊的模式已經放下了,新的還沒有長出來的轉換期間,空蕩蕩的,什麼都抓不住。
對大多數人來說,那種空蕩,比重複一個已知的錯誤更難忍受。
所以,我們不是學不會,而是還沒有準備好走進那片改變後的陌生環境。
而開始準備的第一步,就只需要承認:自己一直在重複錯誤,不是因為沒有別的路可走,而是因為害怕離開那條自己最熟悉的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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