誤判系列(9)|Theranos 的集體誤判
二〇〇三年,一個十九歲、剛從史丹佛輟學的女生,Elizabeth Holmes創辦了一家驗血公司。她要做的事情聽起來很動人:以後抽血,不必再一整管一整管地抽;像驗血糖一樣,指尖一滴,就能跑完幾十項檢測,幾小時內出結果,價格只要傳統實驗室的零頭。
生病的人不必再跑醫院的檢驗室,醫療會變得簡單、變得便宜,變成一件真正為人服務的事。
這個故事後來有了一個名字,叫Theranos。
它一度估值達九十億美元,前後向投資人募得超過七億美元。
它的董事會裡坐著美國前國務卿、前國防部長、退役將領——那是一份足以讓任何人肅然起敬的名單。知名創投公司爭著注資,全國性的連鎖藥局在門市開設了它的檢測櫃台,媒體把創辦人捧上封面。
Elizabeth Holmes習慣穿黑色高領套頭衫,用一種刻意壓低的嗓音說話,談的永遠是改變世界。人們說她是下一個賈伯斯——在那個年代,沒有比這更高的讚美。
只是,那台被命名為 愛迪生(Edison) 的機器,從來沒有真正發光,做到它承諾的事。
它頂多能跑少數幾項檢測,而且結果並不穩定。公司則對外宣稱「一滴血、幾十項檢測」,私底下卻把大部分病人的血液,偷偷送到別家廠商製造的傳統儀器——也就是說,真正做檢測的,是原本應該被顛覆的那種機器。
公司內部高度保密,部門與部門之間不能彼此交談,員工被告知不要多問。
技術根本無法追上承諾,這件事在公司裡其實是公開的祕密。
但外面的世界,仍然願意相信這家公司的未來。
這才是 Theranos 真正厲害的地方。
它說服人的,從來不只是一項技術,而是一整套「看起來就應該會成功」的符號。投資人手上拿到的資料夾裡,夾著《華爾街日報》《財星》的報導剪報,還有印著大藥廠標誌的驗證報告——後來人們才知道,那些報告不是藥廠寫的,是 Theranos 自己的員工寫的,標誌只是貼上去。
一個史丹佛輟學生、一套矽谷創業神話、一個賈伯斯式的形象、一份重量級的董事名單、一張又一張雜誌封面、一個女性創辦人改寫時代的敘事、一個讓醫療走向平民的美好願景——這些東西堆在一起,氣勢驚人。
可是它們沒有一樣是真正的證據。
它們只是讓人「以為」自己已經看見了證據。
作為旁觀者,我們很容易說:那麼多聰明人、那麼多見過世面的大人物,怎麼會被一個年輕創辦人騙成這樣?
那些董事會成員,是真正掌握過國家機器、看過大風大浪的人;把錢投進去的,是專業的投資人,都是精明人。他們之所以相信這個故事,不是因為判斷力比一般人差,而是因為 Theranos 恰好說中了他們本來就希望相信的時代故事:
科技可以顛覆一切;年輕的創辦人可以改變世界;再複雜的產業,都能被一個漂亮的介面簡化;有遠見的人,本來就應該比那些保守的專家看得更遠。
當一個故事太貼合這個時代的想像,人們會在不知不覺中對它降低戒心。質疑它,反而像是自己跟不上未來。
我們未必投資過獨角獸,也未必是公司的董事會成員。但我們大概都有過那麼一刻,把某些「看起來很像證據的東西」,當成了證據。
一個人很會說話,條理分明,我們就以為他可靠。
一家公司辦公室氣派、裝潢漂亮,我們就以為它穩健。
一份履歷亮眼、頭銜滿滿,我們就以為這個應徵者一定有能力。
一段關係開頭很浪漫、很專注,我們就以為那是真心。
一個老師、顧問、專家、靈性導師或主管,只要語氣足夠篤定、姿態足夠從容,我們就以為他一定知道自己在做什麼。
一個故事只要夠符合我們的期待,我們就不再追問細節——因為追問,會破壞那份剛剛好的相信。
有些誤判,不是因為我們沒有看見證據,而是因為我們把那些氣勢、人設、願景、專家背書、把那一整套漂亮的符號,誤認成了證據。
而且這種誤認,往往悄無聲息。
事實上,真正的證據通常聲音微細——它不會替自己打廣告,不會替自己配樂,常常還長得有點無聊,是一堆對不太起來的數字、一個個追問了幾次仍然沒有正面回答的問題、一件件「照理說該不會發生卻發生」的小事。
相反地,包裝過的自信往往聲音很大,姿態很美,自帶光環,讓人覺得懷疑它反而顯得自己格局太小、眼光不夠。於是我們把微細的那一邊調成靜音,把響亮的那一邊放到最大,然後告訴自己:這麼多人都信,應該錯不了。
在Theranos 東窗事發之前,也曾經有過一個微細的聲音。
二〇一五年初——記者揭發一切的大半年前,一位史丹佛醫學院的教授,在《美國醫學會雜誌》上問了一個問題。
他問:這家號稱要顛覆驗血、估值已經衝上九十億美元的公司,有沒有在任何一份同儕審查的科學期刊上,發表過支持它那套技術的證據?他查了醫學文獻資料庫,用「Theranos」這個名字搜尋,只跳出兩篇不相干的論文,跟那台據說能改變醫療的機器毫無關係。換句話說,在那個被全世界追捧的時刻,這家公司最核心的科學證據,是一片空白。
這位教授叫John Ioannidis,他不是記者,手上沒有知情人士的爆料,也沒有內部文件。他只是做了一件科學家會做的事:要求看證據。
結果?
這篇文章幾乎沒有激起任何水花。因為就在幾週前,《紐約客》才剛登出一篇對創辦人讚不絕口的長文;她是站上 TED 講台、董事會坐著前國務卿與退役將領的明星創業家,而John Ioannidis只是一個醫學院的教授。
他得到的回應,不是Theranos 的實驗室數據,而是一封要求他撤稿的律師信。
後來發生的事,大家都知道了。
記者把真相一篇篇寫出來,主管機關上門調查。二〇一八年,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起訴 Theranos、Holmes 與 Balwani;Holmes 與 Theranos 達成和解。刑事審判之後,Holmes 因投資人詐欺相關罪名被判刑十一年三個月,Balwani 另案被判十二年十一個月。二〇二五年,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維持兩人的定罪、刑期與賠償命令。九十億美元的估值,最後歸零。
但我比較少想到那個十九歲輟學的下一任賈伯斯。
我比較常想到的,是那些當年坐在台下點頭喝采、為這家公司注資、以及閱讀了一篇又一篇Theranos 故事的人。因為,我也曾經為這個故事著迷。
現在,當我發現自己被某個人、某個說法、某個漂亮又迷人的故事吸引時,我會試著停下來,問自己一個不太舒服的問題:
我現在看到的,到底是證據,還是我想看到的故事?
這個問題會讓人覺得掃興、覺得不夠浪漫、不夠熱血,也不夠相信未來。
但我想,真正能保護我們的,不是去懷疑每一件事——那只會讓人變得疲憊又刻薄。真正能保護我們的,是在自己最想相信的那一刻,仍然願意輕輕問一句:
「證據,在哪裡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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